一、人员培训与授权
1、电子数据主要来源于检验检测过程中使用的计算机、仪器等自动化设备,操作人员应进行培训学习,掌握相应知识和原理,熟练操作相应自动化设备。2、应对操作人员设置相应的权限,授权使用
二、电子数据的采集、处理
1、计算机、检验检测仪器等自动化设备进行电子数据采集、处理过程中,应保证全过程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完整性。若采集、处理过程中发生数据混乱、缺失等异常情况,应重新进行数据的采集、处理。2、对于录入计算机或自动化设备采集的电子数据,以及通过计算机或自动化设备处理后的电子数据和结果应确保信息完整并及时存储或打印为纸质版存储。电子数据文件名称和存储方式应便于识别。3、电子数据传输时,应检查传输装置和线路链接是否完好,以确保电子数据传输的通畅。电子数据传输前后如需进行数据压缩、打包或解压缩操作时,操作人员应确保电子数据传输前后的一致性。
三、电子数据的备份及删除
1、应定期备份,备份数据应标明仪器设备名称、时间,并保证电子数据完整性。电子数据备份一般以专用计算机、刻录光盘、移动硬盘等方式记录和归档。2、为保证电子数据的可追,备份电子数据保存期不少于6年,具有特殊性的电子数据保存期按照相关行业要求执行。电子数据删除应有相应记录。3、电子数据记录信息一般包括仪器设备名称、电子数据名称、采集系统、备份地点、备份时间、使用人等内容
四、维护与安全
1、电子数据系统应由专人负责定期进行维护,确保电子数据系统运行的稳定可靠与安全。2、外来电子数据,在进入计算机或自动化设备时应进行检查,以防带入病毒破坏电子数据系统。3、计算机或自动化设备中的电子数据系统软件升级,应确保计算机或自动化设备与电子数据系统新软件相匹配;如出现不匹配等异常情况,应及时联系软件设计或安装人员处理。
五、监督检查
1、质量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电子数据管理情况2、检查内容包括培训学习、授权管理、数据采集及处理、备份、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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