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未来5年,我国将加速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的数智化转型,创新监测手段,实施四大监测能力建设工程。到2035年,基本建成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
新发布的《意见》明确,我国将通过充分应用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符合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的新技术,基本完成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智能化改造。未来我国生态环境监测数据从采集、传输、处理到分析及应用,将基本实现全链条流程化、智能化,智慧监测全面推进。
创新监测手段,离不开仪器技术的创新,《意见》中不仅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地方监测网点位布设等予以明确说明,还明确指出要加强相关技术融合与攻关,部分摘录如下:
1、遏制数据造假 将建立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
监测手段在创新,监测数据的质量也将更加有保障。未来我国将建立覆盖全部生态环境监测活动的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数据造假的行为也将得到有效遏制。
实现这些目标,离不开环境监测基础能力的建设。我国将实施四大能力建设工程,分别是天空地海一体化监测网络构建、监测科技创新、强基层补短板和监测人才培养。预计用 5 年左右时间,在重点区域建成若干一体化监测示范区,推出 100 个左右监测现代化市县优秀案例,完成监测技术人员轮训。
2、地方监测网点位布设重点向区县、乡镇、农村延伸
国家监测网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客观反映全国及重点区域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状况,满足生态环境质量评价考核需要。地方监测网点位布设重点向区县、乡镇、农村延伸,覆盖百姓身边的中小河流和岸滩海湾,客观反映本地生态环境状况。各地严格按照统一的管理制度、 运行规范和质控要求运行管理监测网络,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加快实现乡镇监测站点全覆盖。实行全国生态环境监测站点逐级备案,推动跨部门监测网络共建共享,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
3、卫星、航空、地基等遥感技术将加快融入监测体系
目前我国立体监测网络还存在明显短板,长期以来,监测体系更多依赖地面监测站点,天、空监测能力比较欠缺。新发布的《关于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的实施意见》指出,要持续完善全要素、全地域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实现天空地海全覆盖。将卫星、航空、地基等遥感监测更好融入全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推动多技术手段融合组网,实现段一体化。探索建立跨介质、多指标监测站点,实现介质一体化。推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等区域一体化监测网络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一体化监测试点。
4、分批实施国家空气、地表水自动监测智能化改造
推动监测网络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跨越。分批实施国家空气、地表水自动监测智能化改造,具备数据有效性自动审核、人员操作规范性智能识别、数据篡改报警留痕和风险预警人机交互能力。加大环境质量未达标和改善成效不稳固地区的监测强度,削减稳定达标区域监测规模。
引导现场直读监测仪器小型化、集成化技术攻关,提高便携式监测仪器精度,提升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可靠性和防干扰性,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应用。加强多源异构数据融合技术研究,实现卫星遥感与地面监测、传感器等多手段融合监测的一体化分析评价,支撑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三水”统筹、陆海统筹、水土协同、生态保护等管理需求。加强大数据、大模型技术应用,提高环境质量预测预报和环境风险监测预警水平。引导现场直读监测仪器小型化、集成化技术攻关,提高便携式监测仪器精度,提升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可靠性和防干扰性,支撑环境执法、应急、精细化管控等管理需求。推进机器视觉、声纹识别技术在生物多样性监测和噪声监测中的应用。
5、加强污染物排放快速筛查、现场检测、 复杂指标评估等监测方法研发
加速新技术标准化进程。明确监测网络、站房、设施智能化 改造技术要求,加快水质自动采样、自动实验室分析系统等先进技术与现行监测标准的衔接。加强污染物排放快速筛查、现场检测、 复杂指标评估等监测方法研发。优化监测标准管理机制,发挥部属单位、科研院所、省级监测机构技术优势和专家智库作用,组织开展监测标准预研究,强化重点急需领域监测标准体系建设。
6、引导支持企业加强高新监测仪器自主研发
提升装备自主化水平。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引导支持企业加强高新监测仪器自主研发,并推进在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执法监测、应急监测中应用。建立新型监测技术装备跟踪与评估机制,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骨干企业等共建监测装备研发与应用创新基地。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相关卫星立项、研制、发射及应用,加快形成全方位、高精度、短周期遥感监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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