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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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生态环境部发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针对行业低价竞争、数据造假、监管难等痛点,从人员、设备、流程、资质等维度全面升级准入规则,涉及全国 8000 余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
1. 行业痛点倒逼
市场乱象:监测机构数量激增,低价竞争、数据造假频发,破坏市场秩序;
监管难题:采样、检测过程难以复现,事中事后监管成本高,需从准入端强化技术防控。
2. 政策衔接需求
3. 过渡期缓冲
《修订草案》明确,申请 水(含大气降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土壤和水系沉积物 等 13 类监测资质时,需具备对应类别全部基础检测项目能力:
示例 1:水(含大气降水)和废水类,需检测 水温、pH、COD、氨氮、总磷 等 20 余项指标;
示例 2:土壤和水系沉积物类,需检测 pH、镉、汞、砷、干物质、水分 等;
覆盖维度:从理化指标(如 pH、色度)到污染物(如重金属、挥发性酚),全面考核机构基础能力。
(一)人员要求:数量、资质、稳定性三重加码

(二)设备与场所:防篡改、独立空间、租期挂钩
设备功能: 固定污染源废气采样、噪声测量仪器 必须具备防篡改功能,其他监测优先选用此类设备(从硬件端堵数据造假漏洞);
租用设备需满足 租期≥资质有效期,且保存租期内电子数据(保障设备稳定性与数据可溯性)。
场所要求: 样品存贮、制备、前处理、仪器分析空间 必须独立分区,明示功能(避免交叉污染,如实验室与办公区分离);
租用场地租期≥资质有效期,且提供使用权证明(如租赁合同)。
(三)业务流程:全链追溯,数据 “不可篡改”
LIMS 系统(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 优先直采数据,无法直采时需实现追溯;定期备份,外部运维需监督评价(强化数据原始性)。
现场采样: 必须用定位授时设备记录点位和时间(如 GPS 定位仪),≥2 人在场(防止单人操作造假,保证过程可溯)。
样品管理: 保存、流转环境(温湿度、避光等)需监控并记录,制备 / 分析时标识必须可追溯(防样品污染、混淆)。
原始记录: 覆盖 采样、运输、前处理、分析、结果计算 全流程;仪器直采数据优先用不可篡改电子记录(热敏纸需同步备份扫描件)。
方法验证: 仅要求标准方法验证(删除非标准方法确认),验证需涵盖人员、设备、试剂等要素,形成可追溯报告(聚焦主流方法,提升规范性)。
(四)报告与档案:信息更全,归档更细
监测报告: 新增 仪器名称、型号、编号、租用情况,及现场采样的时间、点位(让报告 “透明化”,方便监管复核)。
档案管理: 建立 案卷目录 + 卷内目录,合同、方案、全流程原始记录(含审核记录)与报告一并归档;
电子存档可替代纸质(需满足安全、完整、可溯)。
通过 “原文→修订后→修订说明” 对照,核心调整方向清晰:
评审依据升级:从 “评审通用要求” 改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衔接最新政策;
人员要求细化:数量、职称占比、岗位年限、劳动关系全明确;
流程管控深化:现场采样的定位授时、样品环境监控、LIMS 直采等要求,均指向 “数据真实可溯”。
人员端: 清点人数,补足15 人底线;梳理中级职称占比,不足 25% 需补聘;
核查技术、授权签字、质量负责人的从业年限与合同,确保符合要求。
设备端: 升级固定污染源废气采样、噪声仪器(必须防篡改);检查租用设备的租期与数据保存能力;
规划独立样品处理空间,明示功能分区。
流程端: 优化 LIMS 系统,实现数据直采 + 定期备份;配置定位授时设备,规范现场采样记录;
细化样品保存环境监控(如温湿度记录仪),确保标识全流程可溯。
能力端: 对照附件 1 的 13 类基础项目,逐项核查检测能力,补全资质申请所需的 “全项覆盖”。
以下是全文:






























来源:网络综合、独立环保人等